公告日期:2018-04-24
证券代码:839027 证券简称:航宇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等相关规定,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宇新材”)董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编制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挂牌以来共完成了1次股票发行,2017年6月公司完成该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
3,052,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16年11月29日和2016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以
下称“《股票发行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不超过1,500,000
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2.18元,预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70,000元。 截至2017
年1月13日,本次实际募集新增股份数量为1,400,000股,募集资金3,052,000.00全部出
资到位。2017年2月8 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中汇会验
[2017]0073号的《验资报告》,对上述增资事项进行了验证。2017年6月10日取得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7】3073号《关于江西省航宇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16年11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11月29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平台披露,并经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以及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的股票发行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专项账户专户管理说明
2016年11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与主办券商、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的决议。2017年 2
月6日,公司作为甲方与主办券商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共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已有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严格按照《股票发行方案》规定的用途使用。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企业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
江西省航宇新材
行股份有限公司 24010154500000449 211.42 -
料股份有限公司
宜春分行
注:以上账户余额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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