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0
公告编号: 2017-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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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839027 证券简称: 航宇新材 主办券商: 国泰君安
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更正)
2017 年 12 月 19 日,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召开的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江
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关于与认购对
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设
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主办券商、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及工
商变更的议案》等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现就本次股票发行认
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 在册股东对本次定向发行股份优先认购安排
(一)在册股东的认定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1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
体股东。
(二)在册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17-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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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第八条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
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
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
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章程》未对公司发行股票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作出规定,
因此本次股票发行适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
则(试行)》有关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规定,即公司在册股东如认购
本次发行的股票,则享有上述规定的优先认购权。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在册股东共 9 名,均放弃对本次股票发
行的优先认购权, 并已签署《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函》,承诺自愿
和不可撤销地放弃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享有的优先认购权。
二、新增投资者股份认购办法
(一)新增投资者认购安排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8,000,000.00
股(含18,00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6.70元, 预计募集资金不超
过人民币120,600,000.00元(含120,600,000.00元)。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人(含35人)且符合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等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1
珠海中青紫光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7,000,000.00 46,900,000.00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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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余惠永熙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5,000,000.00 33,500,000.00 现金
3
横琴川岳资本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3,000,000.00 20,100,000.00 现金
4
湖南玉汝私募股权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000.00 20,100,000.00 现金
合计 18,000,000.00 120,600,000.00 —
上述认购人已于2017年11月28日与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
认购协议。
(二)缴款的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 2017 年 12 月 21 日(含当日) 9: 00 时,认购
人开始股份认购,缴纳认购资金。
2、缴款截止日: 2017 年 12 月 28 日(含当日) 14: 00 时,认购
人完成股份认购。
(三)认购程序
1、 2017 年 12 月 28 日(含当日) 14: 00 时前,认购人进行股份
认购,将认购资金存入公司股票发行指定账户。
2、认购人将认购资金存入公司股票发行指定账户当日,应当将汇
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公司或扫描后发送至公司邮箱,同时电话确认。
公司传真: 0795-3528808;公司电话号码: 0795-3528888;13607958961;
公司邮箱: 908041024@qq.com。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2017年12月28日(含当日) 15:00前,公司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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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账无误后,通知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三、缴款账户
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资金缴款指定账户如下:
户名: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宜春分行营业部
账号: 3698999910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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