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9
证券代码:839027 证券简称:航宇新材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7年12月19日,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召开的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
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主办券商、募集资金存管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及工商变更的议案》等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现就本次股票发行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在册股东对本次定向发行股份优先认购安排
(一)在册股东的认定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 12月 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股东。
(二)在册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章程》未对公司发行股票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作出规定,因此本次股票发行适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有关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规定,即公司在册股东如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则享有上述规定的优先认购权。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在册股东共 9名,均放弃对本次股票发
行的优先认购权,并已签署《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函》,承诺自愿和不可撤销地放弃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享有的优先认购权。
二、新增投资者股份认购办法
(一)新增投资者认购安排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8,000,000.00股(含18,000,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6.70元,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0,600,000.00元(含120,600,000.00元)。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人(含35人)且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人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1 珠海中青紫光股权投资合 7,000,000.00 46,900,000.00 现金
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余惠永熙投资管理中心 5,000,000.00 33,500,000.00 现金
(有限合伙)
3 横琴川岳资本管理中心(有 3,000,000.00 20,100,000.00 现金
限合伙)
4 湖南玉汝私募股权基金合 3,000,000.00 20,100,000.00 现金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8,000,000.00 120,600,000.00 —
上述认购人已于2017年11月28日与公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缴款的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7年12月20日(含当日)9:00时,认购
人开始股份认购,缴纳认购资金。
2、缴款截止日:2017年12月28日(含当日)14:00时,认购
人完成股份认购。
(三)认购程序
1、2017年12月28日(含当日)14:00时前,认购人进行股份
认购,将认购资金存入公司股票发行指定账户。
2、认购人将认购资金存入公司股票发行指定账户当日,应当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公司或扫描后发送至公司邮箱,同时电话确认。
公司传真: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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