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润仪表:变更公司章程
东润仪表资讯
2019-07-10 16: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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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7-10


证券代码:839008 证券简称:东润仪表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山东东润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山东东润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一条:修订前:“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 第二十一条:修订后:“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 管理制度,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完善公司治理,增加公司信息披露 动关系,完善公司治理,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内容为 透明度。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内容为就公司的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依 就公司的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依法披露的经验管理信息及重大事项等与投资 法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及重大事项等与投资
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 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公告、召开股东大会、利用网站、媒体、电 公告、召开股东大会、利用网站、媒体、微
话及现场参观等。” 信、邮件、电话及现场参观等。”

第二十七条修订前“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 第二十七条修订后“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之日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 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 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 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发起人股份、种类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 股权激励股份等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 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让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股东离职1
个月内须转让其所持有的的股票,其他股东
拥有优先购买权,到期未转让的由控股股东
依当期公告的每股净资产收购,未经董事会
同意不得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

第三十二条修订前“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 第三十二条修订后“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 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 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 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
的要求予以提供。” 的要求予以提供。股东依据《公司法》及山
东东润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可以查阅的公司账簿记录包括:
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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