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15
证券代码:839006 证券简称:维纳股份 主办券商:西部证
券
陕西维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规则(试行)》、《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简称“《股票发行问答(三)》”)等相关规定,陕西维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纳股份”)董事会根据对银行流水及凭证资料的查验,对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从挂牌之日至2018年06月30日,共进行了一次股份发行募集资金事宜。
维纳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陕西维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股票发行方案》”)。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本次股票发行1,388,888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9,999,936.00元人民币。
2018年5月3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7年4月25日,公司已收到上海德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西咸新区文投建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文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安文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缴纳的认购资金共计人民币99,999,936.00元。
2018年06月11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核发了《关于陕西维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2013),对公司本次股份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2018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票发行新增股份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此次发行新增不予限售部分的股份于2017年7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发布的《股票发行问答(三)》的要求,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3月30日对外披露。
在2017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陕西维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专户账号806010101421013927。
2018年5月2日,公司与主办券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4月25日,公司已收到本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99,999,936.00元,根据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扩大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规模。
2018年4月26日,公司将认购款中的50,000,000元以定期存款的形式从公司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新区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转至同名账户806010101411002115中,2018年5月8日,经与督导券商沟通中注意到该问题,公司当日立即将存为定期存款的募集资金及利息50,005,833.33元转回募集资金账户。自2018年4月26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中的50,000,000.00元存入定期账户,至2018年5月8日公司将50,005,833.33转回募集资金账户并将该定期存款账户销户期间,上述募集资金及利息并未在该定期账户进行
其他操作。
为方便结算及节约手续费,2018年6月11日,公司在取得股转系统出具的同意函后,将专用账户中的募集资金99,999,936.00元,利息64.00元,共计100,000,000.00元,于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4日由专用账户转至浦发银行基本账户。公司存在募集资金与基本户自有资金混存的情形。
公司募集资金除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外,还有部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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