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7
公告编号:2018-035
证券代码:839000 证券简称:莱诺斯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莱诺斯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莱诺斯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 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销售电子产品、务;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 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
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
公告编号:2018-035
口、技术进出口。
第四十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将聘 第四十三条 本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时
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 告:
政法规、本章程;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 政法规、本章程;
法有效;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 法有效;
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 效;
律意见。 (四)应本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
律意见。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重大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收购出售重大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的权限,建立严格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事项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 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 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
会批准。 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关联交易如
下: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人民币3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总额在人
民币1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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