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1
公告编号:2017-022
证券代码:839000 证券简称:莱诺斯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莱诺斯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8月10日,以书面、电话
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21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吕娜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共 3 人, 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
议的监事共3人,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公告编号:2017-022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公司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情况进行了监督,本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3票,反对票3票,弃权票数3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莱诺斯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莱诺斯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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