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证券代码:839000 证券简称:莱诺斯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莱诺斯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05月18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 2017年05月18日12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莱诺斯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16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2016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选举王彤为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有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05月18日9时00分-10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四层402室-404室
公司大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晓娥
联系电话:13801155250
联系传真:010-68118084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1 号神舟大厦四层
402-404室
邮编:100081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10天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莱诺斯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莱诺斯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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