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2
公告编号:2024-001
证券代码:838982 证券简称:阳光中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公司顺利推近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
综上,我们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连选文、石志武
2024 年 2 月 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