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8
公告编号:2023-062
证券代码:838982 证券简称:阳光中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公司在编制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过程中,发现公司前期财务报告存在会计差错,为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等的规定及要求,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予以追溯更正。
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
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进层时符合标准情况:
√最近有成交的 60 个做市或者竞价交易日的平均市值不少于 6 亿元;股本
总额不少于 5000 万元;采取做市交易方式的,做市商家数不少于 6 家。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062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涉及业绩承诺,不涉及以前年度超额分配利润,不影响股票交易风险警示状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严谨,客观公允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及会计业务问答(三)》等的规定及要求,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不适用。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影响的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和更正,可以更加客观公允、更加谨慎地反映公司各财务报告期的实际经营成果 和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六、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准确、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3-062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和 2022 年半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资产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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