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实数码: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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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5 17: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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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08
证券代码:838979 证券简称:新实数码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上海新实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
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保留意见的基本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公司委托,对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于2019年4月23日出具了瑞华审字【2019】31200010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保留意见的具体内容: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上海新实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实数码公司”或“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上海新实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所述,新实数码公司截止于2018年12月

公告编号:2019-008
31日,公司累计亏损人民币14,162,771.32元,负债总额超过资产总额人民币3,596,627.98元,流动负债合计金额超过流动资产合计金额人民币5,292,816.94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面存在可能导致对新实数码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财务报表对这一事项并未作出充分披露。

新实数码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中充分披露了已采取的改善措施,但仍然无法消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疑虑。因此,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相关规定,在报告中对持续经营能力予以强调,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该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按照审慎性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保留意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为保证经营稳定,进一步提高自身持续经营能力,采取的改善措施如下:

1.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简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
权转让给控股股东郭云霞及股东上海策上数码科技有限公
司。该交易已于2019年1月11日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完成了股权的
交付。2019年1月17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本次股
权转让完成后,上海简维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
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2.公司进一步深化品牌合作机制,寻求专属定制化产品,开发

公告编号:2019-008
微商城平台,结合社交营销及粉丝营销的作用,保证公司业
务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在加强现有商品线运营的基础上,
将新增其他品牌线上营销代理业务,从而扩大销售规模。

3.减少库存,降低库存资金占用。
三、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程度

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新实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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