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实股份: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求实股份资讯
2018-04-04 17:48:1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4-04

证券代码:838973 证券简称:求实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天津天大求实电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天津天大求实电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4月4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葛少云、余贻鑫、黄纯华、贾宏杰、谭秋燕、申刚担任公司董事,漆韡、周爱民、邓文胜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任命肖峻、谢敏、江晨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徐海东、时艳丽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8人,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77,38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同意股数 77,381,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16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徐海东、时艳丽继续担任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为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会议通知于召开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职工代表,会议



应到职工代表30人,实际到会职工代表22人。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同意2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4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葛少云继续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4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肖峻继续担任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1、被任命董事葛少云持有公司股份5,456,250股,占公司股本



的7.0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被任命董事葛少云不属于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



2、被任命董事余贻鑫持有公司股份10,829,295股,占公司股本



的 13.99%,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被任命董事余贻鑫不属于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3、被任命董事黄纯华持有公司股份5,892,660股,占公司股本



的7.6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被任命董事黄纯华不属于失信联合



惩戒对象;



4、被任命董事贾宏杰持有公司股份8,175,545股,占公司股本



的 10.57%,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被任命董事贾宏杰不属于失信联



合惩戒对象;



5、被任命董事谭秋燕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被任命董事谭秋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6、被任命董事申刚持有公司股份 22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9%,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被任命董事申刚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



对象;



7、被任命董事漆韡持有公司股份 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被任命董事漆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8、被任命董事周爱民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被任命董事周爱民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9、被任命董事邓文胜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被任命董事邓文胜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0、被任命监事肖峻持有公司股份5,456,250股,占公司股本的7.0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