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1
证券代码:838973 证券简称:求实股份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天津天大求实电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天大求实电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1月1日上午9: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书面送达形式通知各位董事。董事长葛少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天津天大求实电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拟定向发行不超过912万股股票(含本数),价
格为人民币9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208万元(含本数),
拟认购对象为新增合格机构投资者三峡睿源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烽火光电子信息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太和烽火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太和三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偿还公司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现有在册股东均已签署自愿放弃参与本次股票发行认购的承诺,自愿放弃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权,并承诺在本次股票发行通过董事会决议之日至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含当日)前不进行股份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1月1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平台的《天津天大求实电力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公告编号
2017-03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非公开定向发行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书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拟以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发行股票,分别与新增机构投资者三峡睿源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烽火光电子信息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太和烽火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太和三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于2017年10月31日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定向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协议经双方签署,企业加盖公章,个人签字,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拟对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及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份总数进行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拟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定向发行不超过912万股股票,根据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8月8日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
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在招商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本次股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公司拟与主办券商中泰证券和招商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票;弃权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为保证此次股票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股票发行工作需向主办券商及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
(2)股票发行备案及股东变更登记工作;
(3)根据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实施结果,相应变更公司章程;
(4)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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