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13
上海胜帮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关于上海胜帮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内容要求,上海胜帮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胜帮”、“公司”)、配合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项目组以及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反馈意见进行了逐条核查与落实,并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文件进行相应修改或补充披露,与上述中介机构共同完成《关于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涉及对《上海胜帮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上海胜帮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上海胜帮化工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推荐报告》(以下简称“推荐报告”)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反馈稿)、推荐报告(反馈稿)中以楷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不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说明以及核查意见
公开转让说明书、推荐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楷体(加粗) 对说明书进行补充披露、修改或更新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释义一致。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公司特殊问题回复
1、请公司披露: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说明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范情况。请主办券商、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请公司披露: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说明资金占用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发生的时间与次数、金额、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
1、针对拟挂牌企业关联交易问题,主办券商进行了补充核查,补充核查内容主要包括:
序号 尽调程序
1 查阅了《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中关联方、关联
交易及其披露相关规定;
2 查阅了公司及控股股东工商登记资料;
3 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询问其及
直系亲属对外投资情况,并由其出具了承诺函;
4 审阅了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明细及相应合同等,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
易包括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
具体情况如下:
(1)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报告出具之日,关联方往来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6.5.31 2015.12.31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陕西东鑫垣化工
有限责任公司 108,301,944.00 5,415,097.20 197,703,208.18 9,885,160.41
应收账款
陕西陕北乾元能
源化工有限公司 - - 3,458,545.41 172,927.27
小计 108,301,944.00 5,415,097.20 201,161,753.59 10,058,087.68
陕西中环机械有
预付款项 1,500,000.00 75,000.0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