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09
公告编号:2019-037
证券代码:838961 证券简称:吉邦士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19 年 9 月 18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9 月 11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披露的《吉邦士: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19 年 9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10.46%股份的股东廖敏光书面提交的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公司顺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提请
在 2019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申请额度为 1,000 万元整的授信融资,
本次融资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由本公司股东廖楚杰、廖敏光为上述授信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廖楚杰、廖敏光为上述授信融资提供房产证号为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313025867 号、粤房地权证佛字第 0313025868 号、粤房地证字佛字第C1774872 号、粤房地证字佛字第 C2490578 号的房地产作最高额抵押担保。
以上授信融资的授信额度、期限、担保条款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审查意见说明
公告编号:2019-037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廖敏光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廖敏光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的议案(二)审议《关于选举张伟坚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公司顺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廖敏光《关于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公司顺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提案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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