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公告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邦士”)经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本公司”)推荐,于2016年8月9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安信证券自吉邦士
挂牌之日起担任其主办券商。
自吉邦士挂牌以来,安信证券遵循勤勉尽职的原则,对公司规范化治理、信
息披露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认真辅导,对公司提交的文件进行谨慎核查,以专业
的服务和丰富的经验,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鉴于吉邦士业务及管理需要,经与本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己就解
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吉邦士与安信证券己签署了附生效条件
的《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推荐挂
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协议书>(以下简称“《持续督导终止协议》”),约定自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胁议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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