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0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苏志彬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0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分别为苏志彬(持有2,044,000股公司股票)、廖楚杰(持有6,000,000股公司股票)、廖敏光(持有1,400,000股公司股份)、佛山市联美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740,000股公司股份),合计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18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11%。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1.议案内容:
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围绕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就其2018年度工作拟定了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8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监事会2018年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8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由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
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吉邦士: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6)、《吉邦士: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8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由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新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度主要经营情况,财务总监汇报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184,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由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及2019年度规划,财务总监编制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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