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邦士: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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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5 18: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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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15

公告编号:2018-006



证券代码:838961 证券简称:吉邦士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01月11日下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01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符合《公司章程》规



定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志彬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向黄铭雄、广东顺德文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定向发行250万股普通股,每股价格为4元,拟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



本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转移。



(2)表决结果:



董事苏志彬、苏结玲、廖楚杰因是广东顺德文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故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由于董事苏志彬、苏结玲、廖楚杰回避表决,审计该议案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办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办理本次股票发行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备案相关事宜;(2)聘请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验资机构以及其他中介机构;(3)批准、签署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文件、合同;(4)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5)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股票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授权董事会根据新的规定,对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6)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2)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决定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股票发行所涉及的注册资本、股份数额事项在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做修改。



(2)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之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尽早确定认购事宜,公司拟与认购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



(2)表决结果:



董事苏志彬、苏结玲、廖楚杰因是广东顺德文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故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由于董事苏志彬、苏结玲、廖楚杰回避表决,审计该议案董事不足三人,该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更好监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与主办券商、托管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加强本次募集资金管理,公司拟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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