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邦士: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吉邦士资讯
2018-01-02 19: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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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1-02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3



证券代码:838961 证券简称:吉邦士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股份转让前,廖楚杰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股,持股比例为73.53%,能够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施加重大影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2017年12月29日,廖楚杰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所持有的2,000,000股给苏志彬。本次股权转让后,廖楚杰持有公司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5.1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苏志彬从廖楚杰购买2,000,000股后,从广东顺德文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1,000股,苏志彬合计直接持有公司2,0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8.39%。此外,苏志彬持有深圳前海洛克盈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40%的股权,深圳前海洛克盈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为1.29%。



因苏志彬与廖楚杰为夫妻关系,苏志彬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后,与廖楚杰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8,001,000股,控股比例为73.54%,能够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施加重大影响,共同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前,已经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成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的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独立性将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与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



特此公告!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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