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9
公告编号:2024-042
证券代码:838961 证券简称:吉邦士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南头镇穗宏街 30 号 201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8 月 8 日以文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志彬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公告编号:2024-042
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已完成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写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对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公司实收股
本总额三分之一的事项进行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公告编号:2024-042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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