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吉邦士
NEEQ : 838961
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吴腾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腾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结玲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季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 □是 √否
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审计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备查文件目录】
文件存放地点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1.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备查文件 2.广东吉邦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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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 行业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报告期末 上年期末 报告期末比上年
(2023年3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期末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78,388,971.91 82,316,708.27 -4.77%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6,408,908.41 16,278,552.82 0.8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5.80% 62.98% -
资产负债率%(合并) 79.07% 80.22% -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2023 年 1-3 月) (2022 年 1-3 月) 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11,868,873.56 9,409,414.30 26.14%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0,355.59 -7,880.24 1,754.21%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72,757.12 54,844.63 32.66%
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8,001.43 -1,464,148.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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