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31
公告编号:2023-019
证券代码:838939 证券简称:金坤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陈亮、杜斌、石建军、郑安、任龙、赵春梅、林春芹、刘向阳、刘会
武、黄惠花、赵春翠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陈亮、杜斌、石建军、郑
安、任龙、赵春梅、林春芹、刘向阳、刘会武、黄惠花、赵春翠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签
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统称“协议”),确保协议期内,各方对公司的决策保持 一致。
一、一致行动协议人的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陈亮 11,120,000(注) 17.5567%
2 杜斌 210,000 0.3316%
3 石建军 87,500 0.1381%
4 郑安 87,500 0.1381%
5 任龙 350,000 0.5526%
6 赵春梅 938,750 1.4821%
7 林春芹 10,000 0.0158%
8 刘向阳 119,500 0.1887%
9 刘会武 226,000 0.3568%
10 黄惠花 111,250 0.1756%
11 赵春翠 1,050,000 1.6578%
合计 14,310,500 22.5940%
公告编号:2023-019
注:陈亮直接持有公司 11,120,000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7.5567%,并通过担任东
莞市金土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对东莞市金土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 13.5465%的股份表决权具有控制权,合计可控制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达到 31.1032%,《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陈亮控制股份比例为:36.1405%。
二、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各方行使召集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时,应无条件与陈亮的意思表示保持一致,不会作出任何与陈亮相反的意思表示并与陈亮保持一致行动。
各方或其提名的董事(如有)在向董事会行使召集权、提名权、提案权或表决权等相关董事权利时,应无条件与陈亮的意思表示保持一致,不会作出任何与陈亮相反的意思表示并与陈亮保持一致行动。
三、一致行动协议的有效期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东莞金坤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满 3 年之日止。
2、有效期满,双方如均无异议,自动延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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