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0-1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远荣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辅导机构”、“天风证券”)制定并向贵局备案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安排,天风证券结合深圳远荣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辅导对象”、“远荣智能”)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辅导。天风证券作为远荣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机构,已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向贵局递交了远荣智能的辅
导备案登记材料并获得受理,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向贵局提交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一期)。
天风证券现将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期限自 2019 年 7 月 8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共持续三个月。
(二)保荐机构、辅导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
天风证券本期辅导工作小组由张兴旺、何朝丹、李鹏飞、石翔天、张晶等五位辅导人员组成,由张兴旺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天风证券为远荣
智能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会计师事务所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是通力律师事务所,本期辅导期间,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变更为通力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委派的签字律师为黄艳律师、夏慧君律师。其他辅导机构及人员未发生变化。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的委派人员,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 名 职务
1 黄海荣 董事长、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东红河州建水县远鑫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 黄海辉 董事、副总经理
3 卓仁福 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仙游县同鑫精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的委派人员
4 卢荣 董事、股东广州越秀新兴产业二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委派人员
5 谈侃 独立董事
6 陈烽 独立董事
7 谭跃 独立董事
8 高磊 监事会主席
9 张华 监事
10 黄桂春 职工代表监事
11 王德升 副总经理
12 卿文珍 财务总监
13 朱正龙 董事会秘书
14 黄莉 持股5%以上股东仙游县同鑫精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四)辅导工作内容
1、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协助远荣智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证券法规持续学习,不断增强其对发行上市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公司规范运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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