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2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远荣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第八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辅导机构”、“天风证券”)制定并向贵局备案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的安排,天风证券结合深圳远荣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辅导对象”、“远荣智能”)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辅导。天风证券作为远荣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辅导机构,已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向贵局递交了远荣智能的辅
导备案登记材料并获得受理,于 2019 年 7 月 8 日向贵局提交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一期),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向贵局提交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二期),于
2020 年 1 月 8 日向贵局提交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三期),于 2020 年 4 月 8 日
向贵局提交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四期),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向贵局提交辅导工
作进展报告(第五期),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向贵局提交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六
期),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向贵局提交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七期)。
天风证券现将第八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所做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期限自 2020 年 12 月 9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共持续三个月。
(二)保荐机构、辅导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
天风证券本期辅导工作小组由张兴旺、何朝丹、亢灵川、石翔天、张晶、林聪等六位辅导人员组成,由张兴旺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上述人员均具备有关
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并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资格。
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天风证券为远荣智能提供专业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会计师事务所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是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本期辅导期间未发生变化。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超过 5%以上股东的相关人员,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 名 职务
1 黄海荣 董事长、总经理、持股5%以上股东红河州建水县远鑫企业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 黄海辉 董事、副总经理
3 王德升 董事、副总经理
4 耿龙武 董事
5 张道涛 股东深圳市领誉基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
的董事
6 李奇 股东广州越秀新兴产业二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的委派的董事
7 谈侃 独立董事
8 陈烽 独立董事
9 杨正华 独立董事
10 游雪冬(注) 监事会主席
11 张华 监事
12 黄桂春 职工代表监事
13 卿文珍 财务总监
14 朱正龙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15 罗华山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