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汇诚: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嘉华汇诚资讯
2022-04-25 17:51:2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2-04-25


证券代码:838933 证券简称:嘉华汇诚 主办券商:华融证券

北京嘉华汇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嘉华汇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4 日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933 嘉华汇诚 2022 年 5 月 1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将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见证。
(七) 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金隅嘉华大厦 B 座 712 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二)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
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嘉华汇诚:2021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嘉华汇诚: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18)
(三)审议《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发展需要,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六)审议《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在 2021 年度的合作中认真尽职,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熟悉公司业务, 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机构。
(七)审议《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八)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
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议案序号为(八)。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二) 登记时间: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