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3-15
广州鹏凯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5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年3月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国彬
6.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包括委托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国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经由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选举王国彬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国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管理经营的需要,聘任王国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国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谢洁云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经由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管理经营的需要,聘任谢洁云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谢洁云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秀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经由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管理经营的需要,聘任刘秀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秀平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尹庆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经由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管理经营的需要,聘任尹庆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尹庆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铃双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经由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管理经营的需要,聘任周铃双女士为公司
满之日止。周铃双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