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舟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金舟股份资讯
2023-04-25 19:43:2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38916 证券简称:金舟股份 主办券商:五矿证券
金舟消防工程(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 10:00-12: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8916 金舟股份 2023 年 5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山东康桥(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田桂兰代表董事会汇报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由监事会主席对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向公司监事会汇报。
(三)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进行审议
(四)审议《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实际情况,总结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现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予以汇报。
(五)审议《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后续发展,公司制定了 2022 年度财务预算,现将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予以汇报。
(六)审议《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战略实施及业务开展需要,结合公司现金流情况,公司拟定 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七)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鉴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同时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公司拟续聘其进行2023 年度审计。
(八)审议《关于授权 2023 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为了提高自有资金利用率,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运营前提下,2023年公司拟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及投资股票,保障闲置资金的投资收益。

(九)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将公司在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予以汇报。
(十)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弹力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将注册资本
由 1000 万元增至 1500 万元,公司股权比例 100%,新增的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全
部由公司认缴出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九;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