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05
公告编号:2018-049
证券代码:838912 证券简称:鑫承诺 主办券商:中天国富证券
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丁玉清、叶明武、张远东为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邓普会为丁玉清配偶,赵利聘为叶明武配偶,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9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支行申请无抵押贷款及公司关联方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因涉及关联董事丁玉清、叶明武、张远东,且董事丁玉清、叶明武、张远东为一致行动人,因此丁玉清、叶明武、张远东均需回避表决。本议案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需直接提交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丁玉清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雅然居1栋华庭阁803
公告编号:2018-049
2.自然人
姓名:邓普会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雅然居1栋华庭阁803
3.自然人
姓名:叶明武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710号保利城花园4号楼A2202
4.自然人
姓名:赵利聘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2710号保利城花园4号楼A2202
5.自然人
姓名:张远东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桃源盛景园19栋二单元5A
(二)关联关系
丁玉清为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直接持有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271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667%;叶明武为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直接持有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931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0269%;张远东为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498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871%。丁玉清、叶明武及张远东为一致行动人。邓普会为丁玉清配偶,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赵利聘为叶明武配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担保是公司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相关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沙
公告编号:2018-049
支行申请无抵押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00万,期限为12个月,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关联方丁玉清、邓普会、叶明武、赵利聘、张远东为上述贷款提供反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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