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3
公告编号:2018-032
证券代码:838912 证券简称:鑫承诺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3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60
万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
2元(含税),共分配利润3,720,000元。以资本公积向股权登记日
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其中以公司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
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
转增0.000000股,需要纳税。),共计转增18,600,000股。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财税【2015】101号文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务政策;QFII实际每10股派1.800000元;对于QFII
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告编号:2018-032
【注:根据财税[2015]101号文规定,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0.400000元;持股1个月
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权益分派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22,394,688.43元,未分配利
润余额为15,816,058.78元,公司总股本为18,600,000股;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3,794,688.43元,未分配利润
余额为12,096,058.78元,总股本为37,200,000股,最终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数量和登记结果为准。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5月2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9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R日(R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R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5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公告编号:2018-032
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3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送股或转增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流通股 13,583,334 73.03 13,583,334 27,166,668 73.03
无限售流通股 5,016,666 26.97 5,016,666 10,033,332 26.97
总股本 18,600,000 100% 18,600,000 37,2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7,200,000股摊薄计算,2017
年年度,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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