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3
证券代码:838912 证券简称:鑫承诺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3月13日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步涌同富裕工业园A-5地块B7栋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3日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展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将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议案主要内容:为提高财务稳健性,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决定对2017年度利润进行利润分配,2017年净利润为17,770,105.7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15,816,058.78元。董事会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60万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分配利润3,720,000元。计划以资本公积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其中以公司股东溢价增资所形成的资本公积1860万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 18,600,000股。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计算、登记结果为准。
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涉及纳税事宜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101 号)及《关于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48 号)
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
议案》
议案主要内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布的《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8-017)及《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16)。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公布的《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18-02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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