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27
公告编号:2017-051
证券代码:838912 证券简称:鑫承诺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7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沈辉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一届董事会到期之日。
本次会议召开10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
5人,持有公司股份9,600,000股,占股份总数的68.57%,会议由董
事长丁玉清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该任命董事会秘书沈辉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
沈辉暂未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 公告编号:2017-051
未取得股转系统董秘资格证书。截止公告日,沈辉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及资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其他《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1769988
传真: 0755-81769968
移动电话:13823795900
通讯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步涌同富裕工业园A-5地块B7栋
电子邮箱:gcl-dm@chinagcl.com
(三)任命/免职原因
因公司董事会秘书黄戬辞职,故选举沈辉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保障公司治理机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上述人员任免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任命沈辉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公司上述人员的任命,是为了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告编号:2017-051
《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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