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06
公告编号:2017-041
证券代码:838912 证券简称:鑫承诺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11月22日10时00分
结束时间:2017年11月22日11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7-041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1月17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步涌同富裕工业园A-5地块B7栋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 500 万元对外基本授信业务且公司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 500 万元对外基本授信业务,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协议内容以兴业银行批复为准。公司关联方丁玉清、邓普会、叶明武、赵利聘为上述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审议《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了更好地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7年度及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公告编号:2017-041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1月22日08时00分至10时00分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步涌同富裕工业园A-5地块B7栋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戬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步涌同富裕工业园A-5地块B7栋
联系电话:0755-81769988
传真:0755- 27507856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参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鑫承诺环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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