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05
证券代码:838907 证券简称:利仁科技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3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2 月 27 日以书面送
达的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老亮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修订《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主要涉及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设置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修订部分其他内容,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原规则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五十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
-- 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
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
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
理由并公告。
第五十八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五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
以下内容: 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议期限; 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股东; 码;
(四)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 (五)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
电话号码; 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
(五)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 内容;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
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 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
的全部具体内容; 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六)股东大会采用通讯表决 (六)股东大会采用通讯表决方式
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通讯确载明通讯表决方式的表决时间即 表决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表决程序; (七)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七)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 权登记日。
的股权登记日。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
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设董 由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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