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辅导基本情况表
利仁科技资讯
2019-11-26 20: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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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1-26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之
辅导基本情况表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和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仁科技”或“公司”)于2019年11月18日签署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拟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京润大厦4楼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甲28号京润大厦4-5楼
公司法定代表人 宋老亮
辅导计划 一、辅导目标
促进利仁科技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督促利仁科技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全面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法制意识;具备进入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同时促进辅导机构及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二、辅导内容
1、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以及监管机构认为有必要参加辅导的其他人员进行系统的法规知识、证券市场知识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制意识;
2、协助并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股份公司治理基础,促进接受辅导的人员增强法制观念、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3、核查公司在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协助并督促公司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协助并督促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制订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制度,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基础;
6、协助并督促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7、协助并督促公司建立健全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披露制度;
8、协助并督促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9、协助并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10、协助公司规范商标、专利、土地、房屋等的法律权属问题;
11、协助并督促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整合改制方案以及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12、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书面考试的内容,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
13、对公司是否达到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公司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三、辅导方式
华创证券将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专业机构或专家协助辅导人员对公司进行辅导。辅导过程中将注重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相结合,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辅导方式,包括组织自学、进行集中授课与考试、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中介机构协调会、经验交流会、案例分析等,以指导培训对象将所学习的政策法规运用到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中。
四、辅导人员
华创证券委派岑东培、陈仕强、金明、马艺芸、白明光组成利仁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小组,由岑东培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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