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仁科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利仁科技资讯
2019-05-16 17:13:3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5-16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天津昆明广州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
香港巴黎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邮编:100026
电话:010-65890699传真:010-65176800

电子信箱:bjgrandall@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一九年五月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于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律字(2019)第502号
敬启者: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冯晓奕、周丽琼律师出席了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定于2019年5月16日召开。

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了《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会议召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法。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2019年5月16日上午9:00在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宋老亮主持。

经本所律师验证与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2019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的代理人)共3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51,66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董事、监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