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青工艺: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桐青工艺资讯
2019-04-26 00:00:0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9-04-26


证券代码:838905 证券简称:桐青工艺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江西桐青金属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6日10点。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吴豪律师。
(七) 会议地点

南昌市长堎外商投资工业区工业三路19号办公楼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公司商业模式、总体经营回顾、公司发展战略及其他财务事项进行了详细分析说明。(二)审议《2018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日常工作情况、以及2019年董事会工作重点进行了总结、安排。

(三)审议《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2018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审议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公司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对公司未来经营计划作出详细安排,同时,对公司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进行了详细测算。
(六)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

详细内容参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江西桐青金属工艺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八)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陈镇波、邹建明、万文华、高飞、许智、方宏莉、张继斌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3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九)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会换届选举》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名熊建兵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3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新选举出来的股东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
(十)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十一)审议《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议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2、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出席者身份证和法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3、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
证、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4、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9年5月16日09:30-10:00
(三) 登记地点:江西南昌新建长堎外商投资工业区三路19号办……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