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8
公告编号:2022-013
证券代码:838901 证券简称:ST 万鸿泰 主办券商:国都证券
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公告、股东 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公告、股东大会、分析说明会、一对一沟通、网站、 大会、分析说明会、一对一沟通、网站、广告、媒体采访和报道、邮寄资料、现 广告、媒体采访和报道、邮寄资料、现场参观、电话咨询、路演等。公司应尽 场参观、电话咨询、路演等。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 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 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意使用互联网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网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 公司应及时关注媒体的宣传报道,必要
时可适当回应。 时可适当回应。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 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告编号:2022-013
若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应充分考虑股东
合法权益,并对异议股东作出合理安
排。公司终止挂牌过程中应制定合理的
投资者保护措施,其中,公司主动终止
挂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制
定合理的投资者保护措施,通过提供现
金选择权、回购安排等方式为其他股东
的权益提供保护;公司被强制终止挂牌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该与其他
股东主动、积极协商解决方案。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挂牌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设置关于终止挂牌中投资者保护的专门条款,对主动终止挂牌和强制终止挂牌情形下的股东权益保护作出明确安排”,公司及时完善公司章程内容,设置专门条款,充分保护终止挂牌过程中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万鸿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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