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04
公告编号:2024-010
证券代码:838897 证券简称:埃维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材料,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针对《关于更正 2020 年、2021 年以及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和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
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姚宏伟、张继堂、王海雷
2024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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