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1
公告编号:2023-143
证券代码:838897 证券简称:埃维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27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尹丽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了鉴证,鉴证结论为: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在所有重大
公告编号:2023-143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非经常
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 39-00004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其<审核报告>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
的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 39-00003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3-143
1.议案内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3]第 39-00017 号)。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需要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为了保证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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