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1-24
公告编号:2023-128
证券代码:838897 证券简称:埃维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拟定了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鉴于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和总资产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募集资金项目实现收益增长还需一定时间,公司的净利润可能难以实现同步大幅增长,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可能会摊薄股东的即期回报。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实现预期投资收益
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公司已对募投项目做好了前期的可
公告编号:2023-128
行性分析工作,结合行业趋势、市场容量、技术水平以及公司自身情况,最终拟定了项目规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产,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生产效率,进而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盈利水平,降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公司也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并配合存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与监督。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埃维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使用,加快发展募投项目,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努力提高股东回报。
(3)加快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继续致力于从事汽车设计领域的研发和销售,坚持以主营业务为核心,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于公司制度中明确了利润分配原则、分配方式、分配条件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并制定了明确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未来利润分配规划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将严格按照其要求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北交所上市完成后,公司将广泛听取独立董事、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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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5)公司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承诺将保证或尽最大的努力促使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努力降低本次北交所上市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保护公司股东的权益。如公司未能实施上述措施且无正当、合理的理由,公司愿意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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