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迪雅: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媒迪雅资讯
2020-04-15 16: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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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15


证券代码:838895 证券简称:媒迪雅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金华媒迪雅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三十七条 公司(包括本公司及本公 第三十七条 公司(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司控股子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一)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担保。 联方提供的担保。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
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

(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
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三)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
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得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
的企业等关联方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
对外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的,
挂牌公司不得对同一对象继续提供财
务资助或者追加财务资助。

第五十一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第五十一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
内容: 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限; 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案; 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 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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