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嘉华股份资讯
2017-08-09 20: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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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09

证券代码:838891 证券简称:嘉华股份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嘉华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7月17日以电话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吴洪祥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7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并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17年6月



30日,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157,187,320.63元。公司拟以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6.50元(含税)。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改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



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自2017年6月30日起,公司改按不含税价核算原材料及相关



的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账面核算的进项税余额与预计可核定扣除的增值税进项税余额之间的差额定期进行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五)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的议案》;



近日公司已完成公司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的变更工作,并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此次变更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12341.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GB 20371-2016) 大豆油(GB1535)生产;大豆购销;吹瓶生产、销售;大豆膳食纤维、低温豆粕、低温脱脂白豆片研发、生产、销售(上述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七)审议《关于追认关联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对关联交易进行梳理时发现公司存在一些关联交易尚未履行相关程序,需要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予以追认。需要追认的关联交易如下:



(1)关联方吴洪祥、李广庆、赵晓民、田丰、张效伟于2016年6



月20日与山东莘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编号为(莘



县农商行业务部)高报字(2016)年第0151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关联方吴洪祥、李广庆、赵晓民、田丰、张效伟为公司2016年6月



20日至2019年6月16日的最高额为3000万元流动资金循环授信合



同提供了担保。



(2)关联方吴洪祥、张冠玲于2016年12月1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莘县支行签订的,编号为0161100029-216年莘县(保)



字106-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吴洪祥、张冠玲为公司2016年12



月29日至2017年12月29日的金额为26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



同提供了担保。



(3)关联方李广庆2017年2月13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



城东昌支行签订的,编号为JN14021(个高保)20170001号《个人最高



额保证合同》, 关联方李广庆为公司2017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



3日的金额为1500万元及2017年4月11日至2020年4月11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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