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鹏股份: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瑞鹏股份资讯
2017-08-25 17: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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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25

公告编号:2017-022



证券代码:838885 证券简称:瑞鹏股份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瑞鹏宠物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是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9月15日10时0分;



结束时间:2017年9月15日12时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网络会议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7-022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及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会议地点



在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博园商务大厦1102公司会议



室)组织网络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审议《撤销变更公司股票转让方式为做市转让的议案》;



3、审议《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代表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份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够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



2017年9月14日下午2时0分至下午6时30分。



公告编号:2017-022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博园商务大厦1102公司会议室。



(四)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并明确表决时需要提交的文件要求。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紫竹七道博园商务大厦11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余建霞;



联系电话:0755-82525688。



(二)会议费用



参加会议的费用由出席人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瑞鹏宠物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瑞鹏宠物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瑞鹏宠物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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