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5-22
公告编号:2019-022
证券代码:838874 证券简称:晶茂科技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浙江晶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根据浙江晶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律所事务所作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由于合作关系调整,经公司管理层决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由浙江六和律所事务所变更为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
二、公司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因此无需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管理层一致同意本次律师事务所的变更。
三、新任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绿地中央广场A2座5层四、变更律师事务所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22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盈科(南昌)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不会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晶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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