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31
浙江晶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3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伟良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赵伟良先生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12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赵伟良先生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赵伟良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余伟国先生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12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余伟国先生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余伟国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唐皓凝女士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12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唐皓凝女士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唐皓凝女士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赵怡女士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12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赵怡女士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赵怡女士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赵琦先生继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18年12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会提名赵琦先生继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赵琦先生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0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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