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6-13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中集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的风险提示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主办券商”)为苏州中集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8872,以下简称“中集国际”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发现公司存在重大诉讼情形。
一、重大诉讼判决情况
中集国际与原告陈泉兴、达亚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0日、2018年12月28日分别作出一审判决,具体判决如下:
1、2018年8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苏05民初424号,判决结果如下:被告苏州中集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达亚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811,418.18元及暂计至2017年1月31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2,014,608.68元,并支付之后的违约金(以结欠的股权转让款本金为基数,自2017年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2、2018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苏05民初1002号,判决结果如下:被告苏州中集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泉兴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846,981.82元及暂计至2017年1月31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447,690.82元,并支付之后的违约金(以结欠的股权转让款本金为基数,自2017年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以上诉讼及判决情况均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相应公告。
二、主办券商风险提示
主办券商在知悉上述诉讼事项后,要求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继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并督促企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一审判决中集国际败诉,中集国际已向法院提起上诉。根据2018年度审计报告,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3,913,056.68元,应收账款11,563,544.38元,净资产7,428,343.80元。如最终诉讼判决要求中集国际按照判决结果履行支付义务,公司大额资金支出将导致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从而可能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原证券作为中集国际的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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