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9
证券代码:838844 证券简称:荣超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深圳市荣超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11月17日,书面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28日
3、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荣光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荣超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5 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决议
的董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经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拟解除已签署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公司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终止持续督导协议为附生效条件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正式生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该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由天风证券承接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与天风证券签署的相关持续督导协议为附生效条件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正式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由天风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该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公司就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说明报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该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出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申请,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的后续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需要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的所有材料的准备及报备工作;2)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该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
提请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事宜详见《深圳市荣超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回避表决情况:该项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荣超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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