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16
公告编号:2016-013
证券代码:838844 证券简称:荣超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深圳市荣超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6年12月14日,以书面方式
通知各位董事。
2、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2月15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杨荣光。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荣光。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5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决议
的董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6-013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公司原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
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
合法权益。因原聘请合同约定的审计事项已履行完毕,双方工作团队
在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计划方面存在冲突,现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提高公司工作效率,经公司综合评
估各项条件,公司决定不再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现公司决定聘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2016年度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需要提交公司
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荣超智联信通科技有
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6-013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加快公司发展,扩大经营规模,本公司拟
以货币出资的方式,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荣超智联信通科技有限公
司,注册地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 2012单
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00.00元。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
交易。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
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荣超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
决议》
深圳市荣超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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