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2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 1 7年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 1 7年1 2月2 7日审议并通过:
由马良铭、黄森磊、董兵、马良彩、徐颖、王旭、常青七人组成
公司执行委员会,马良铭为执行委员会主席。执行委员会为公司经营
管理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以及管理工作,执行委员会在公司日常
经营管理中有一定的独立性,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该七名执行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期限与《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利润
补偿协议》中的业绩承诺期限一致,详见公司于20 1 7年7月28日在
股转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陕西龙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
书》 (公告编号:2017-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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