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28
公告编号:2023-036
证券代码:838812 证券简称:欧曼科技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东欧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之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广东欧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涉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方针等因素,经过认真研究、审慎决定的。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材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决定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战略发展方针等因素,经过认真研究、审慎决定的。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3-036
不存在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广东欧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志军、李兵、刘黎明
2023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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